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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3工程计划理事会秘书处关于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开展2021年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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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3工程计划理事会秘书处
关于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开展2021年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批复
3553理事会函〔2021〕1号

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

  你们关于开展2021年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关于开展2021年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实施。

  二、申报工作紧密围绕美好生活计划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的布局,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促进美好生活家园生活生态新发展格局,推动和促进示范工程先行示范。

  三、秘书处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申报及示范工程布局落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3553工程计划理事会秘书处

2021年1月11日



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关于开展2021年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3553生态院[202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3553工程计划理事会关于启动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意见的批复》(3553理事会[2020]10号)、《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关于加强开展2020年度3553工程计划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3553生态院[2020]3号)的有关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在示范工程建设中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经贸、文旅、环保、智慧城镇、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建设等领域创新发展新格局,打造具有区位优势和特色的示范工程,为布局建设美好生活家园生活生态、推动县域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工作部署,现开展2021年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示范工程面向各省市自治区具备实施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申报工作。

(二)示范工程申报应符合《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要求》。  

(三)示范工程按照“完善布局、赋能发展、专项扶持”的原则实施。

(四)不接受与示范工程重复或相近的申报。

(五)示范工程申报以本文件为准。

二、认定程序

(一)符合示范工程申报要求的各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书》。经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初审后向3553工程计划理事会秘书处直接申报。

(二)加盖公章后的《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三份提交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主管部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主管部门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定位

1.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主要目的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依靠当地政府发挥行政、人力、自然等资源优势,实施具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通过“开放、共管、服务、共享”的运行机制,完成示范工程实体建设与管理。

2.示范工程的主要任务以解决基础民生生活生态的衣(医)食住行水平不断提升,全要素产业产能动能不断升级为根本,为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布局落地做好先行表率,推动美好生活家园生活生态建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是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有明确的建设发展规划,符合美好生活家园生态计划发展战略,投入能力较强,具备实施示范工程的资本金和条件保障。

3.重视示范工程的建设与发展,有完善的规划、科研、创新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有承担部(省)级科技项目的条件。

4.落实示范工程的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进度考核工作,有能力解决示范工程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保障示范工程运行经费充足到位。

(三)、管理职责

县市级示范工程领导班子是示范工程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示范工程开展的相关政策,指导示范工程的建设和运行。

2.制定对示范工程的支持政策与措施。

3.遴选示范工程负责人人选上报审核后任命。

4.监督示范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成效考核。

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示范工程的评估和检查。

四、申报窗口及联系方式

申报窗口: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秘书处

电话:010-64017332

传真:010-84002188    

Email:3553yjy@sina.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文旅部沙滩办公区218室)


特此通知

 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

                              2021年1月5日


附件:2021示范工程申报书.pdf